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00亿元,商品市场交易额达到650亿元,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达到20家的即定目标,市政府每年排出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商贸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按照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卫星城镇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乡村级“农家店”—大市场六位一体的思路,我市将对经省级以上商贸、工商、税务等部门认定,首次进入全省10强、全国1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与专业市场,分别给予经营者5万元与10万元的奖励。对全年销售额首次突破2亿元、上交税收(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下同)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不含专营专卖企业,下同)奖励10万元;全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上交税收200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奖励20万元。对经市商贸、税务、统计部门认定,全年交易额首次突破10亿元和20亿元、上交税收1500万元以上,且就业贡献大、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被列为全市重点商贸企业,全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商贸零售企业和全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商贸批发市场,当年营业收入增幅在30%以上,且近三年每年增幅在10%以上,以增幅30%为基数,按每超过1个百分点奖1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其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南昌日报 邹重光 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