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找5分零钱华联超市吃官司 吴进文再打“零钱官司”
发布时间:2007-05-22 | 信息来源: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60岁的南京市民吴进文又来了。老吴被郑州人熟悉是在2005年5月,他掀起我省首例“超市不找零”的官司,家世界超市被法院判决退还2分钱。

  昨天上午,刚下火车的老吴直奔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谁料被告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七分局(简称二七质监局)没来,法官宣布下月再开庭。老吴不甘心,立即到金水区法院递交另一纸诉状,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简称华联超市)少找5分钱为由,双倍索赔1角钱,这已是老吴在郑州的第5场零钱官司了。举报没人管,状告质监局“不作为”

  2005年11月,老吴在郑州车站实业开发总公司一站台售货点购买“润通茶”和“排毒养颜茶”各一袋,上面都标有“纯天然”字样。

  回南京后,老吴向二七质监局寄去一封举报信,他发现两袋茶上“纯天然”的说法违反了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希望二七质监局公正处理,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于是,老吴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对方行政不作为,并限期处理。

  昨天上午,匆忙赶到法院参加开庭的老吴被告知,由于二七质监局没人应诉,本案重新定于下月20日开庭。

  “我从南京都跑来了,他们为啥不来,纯粹是钻法律空子1老吴有些生气。超市少找5分,老吴双倍索赔1角

  尽管这起官司没开庭,但老吴也不算白来。昨天上午,老吴又直奔金水区法院,他要状告华联超市少找5分钱。这已经是老吴在郑州发起的第5场零钱官司了。

  2005年6月30日,老吴在华联超市买橘子花了1元钱,有发票。但老吴回南京重新称量,发现实际价值为0.95元,“超市多收了5分钱”。因此,老吴告上法院,除了要求退还5分钱外,还要求加倍赔偿5分钱。

  老吴说,华联超市用电子秤暗箱操作不找零钱,擅自多收他的个人财产5分钱,属于非法侵占。这属于欺诈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超市应当双倍赔偿。

  昨天下午,老吴又去华联超市买了一块西瓜,原本1.48元的西瓜,超市收了1.5元。“又多收2分钱,我随时能去法院再打赢官司1拿着发票的老吴说。

  ■背景:老吴的“零钱官司”

  老吴今年60岁,南京市玄武区人,退休工人,是一个乐于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公益维权 “名人”。2005年10月,本报曾报道吴进文状告家世界超市少找2分钱并胜诉的官司,这也是我省首例不找零官司,极受业内关注。而后,吴进文接连在郑州起诉,分别就2分、3分零钱状告碧波园等多家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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