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保洁员捡购物小票 换成发票后倒卖
发布时间:2007-09-01 | 信息来源:厦门商报

  大型超市的购物小票你还留着吗?还是当成废纸扔了?记者在暗访中发现,购物小票成了抢手的东西。做这档“生意”的大部分是超市的保洁员,她们暗中收集别人丢弃的购物小票,积累到上千元就去开成发票,然后卖给部分偷税的企业,从中牟利。

  前日,火车站的大型超市出口,记者亲眼目睹了超市保洁员刘玉华(化名)弯腰捡起顾客随手扔下的购物小票并放进口袋的过程。记者上前询问:“有发票卖吗?”刘玉华一把拉住记者,往边上走了几步,小声问:“有的。要多少?”“1万,行吗?”“行!要什么类的?”“礼品,可以吗?”“礼品不好开,食品的行吗?或者我给你小票,你自己去开。”

  一天能捡到上千元小票

  与刘玉华的闲聊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大型超市的保洁员都在“兼职”卖发票。具体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一边在超市出口整理顾客使用过的手推车,保持环境整洁;一边密切注视顾客手中的购物小票。如果有人不经意丢下小票,那么机会来了,马上捡起来收好。一天好的话可以捡到上千元小票,不好也有几百元。

  收集到一定额度的小票后,刘玉华就去服务台开发票,按买发票的“主顾”的要求,填上单位名称和品名。一般食品类发票比较好开,“价格”也比较便宜。1000元食品类发票卖15元至20元。但如果是记者所要的礼品类发票则有价无市。因为服务台的发票是严格按照购物小票上的明细开的,明细上食品多就在“品名”一栏填上“食品”,如果有高档烟酒,就可以填上“礼品”。而能在超市出口捡到的小票一般以食品居多,捡到高档物品小票的几率小之又小。所以礼品类发票的价格比食品类发票贵上好几倍,想买还不一定买得到。

  并且卖发票也不完全是无本生意。刘玉华说,服务台的人发现自己经常去开发票,难免会问一问,所以只好让他们提成,“差不多1000元发票抽2元。”

  这“行”在厦已存在7年

  年近50岁的刘玉华来自漳州,一年前刚进这个大型超市时就入了这“行”。“每个月工资730元,一般一个月能卖几万元发票,再赚个三四百元。不多的。”记者问这“行”什么时候在厦门出现的,刘玉华笑出了声:“呵,那早了。这家超市在厦门一开业,就有了这行。”照此推算,这“行”在厦门至少有7年的历史了。

  临时摊位也来抢“生意”

  而在SM一楼电梯口,记者看到一个卖保健品的临时摊位,一位年轻导购员站在一旁,向过往的路人讨要超市的小票,并说明凭小票可以优惠购得他们的产品。记者给了她一张小票,她看了一眼,把小票揣到兜里,“您的小票是28元,我们的产品原价56元,现在只要20元就可以了。”记者问小票能不能卖,她点点头,把记者拉到旁边,100元小票开价2元,1000元开价20元。后经记者了解,她声称价值56元的产品,实际价值就是20元。
   
  业内说法
  财务人士:1万元发票可抵税1500元

  记者就此咨询了财务专业人士曹先生。曹先生表示,购买发票以此偷税,是不少商家熟知并付诸实施的“潜规则”。不过,并不是所有发票都能抵税,必须是增值税发票。而超市一般会明文规定,购物达到一定金额(比如某超市是1000元)以上,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大约可以抵1500元的税款。也就是说,刘玉华和她的同行,每卖出1万元发票,国家就少收了1500元的税。

  律师:买卖发票充当票据应受严惩

  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的程律师。程律师说,按照规定,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用捡来的小票去开具发票,并没有与商场发生实际的交易行为,商场可以拒绝开具发票。这一行业的兴起,也暴露了商场在管理上的问题。

  程律师同时表示,按照正规的发票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制度,发票只允许到税务部门购买,不得私下买卖发票,单位或者个人报销的发票必须是发生实际交易行为后开具的正规发票,如果私下用买的发票充当票据,将发生偷逃税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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